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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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农能〔2020〕19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动我省农村沼气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展循环农业,促进乡村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现就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
沼气是可再生清洁能源,可净化提纯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模化沼气及生物天然气是农村沼气的主要方向,对于降低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治理城乡有机废弃物污染、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对于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展农村沼气,是实现生态宜居的现实需要。沼气以农作物秸秆、人畜粪污、废弃果蔬、餐厨垃圾、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可实现城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沼气、生物天然气替代煤、液化石油气、常规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是降低碳排放强度、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措施。发展农村沼气,能够防治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疾病传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整洁度和舒适度。
发展农村沼气,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举措。沼气工程在农业循环经济中居于枢纽地位,发展农村沼气,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新兴产业及用能产业,有利于破解畜禽养殖环保制约、降低疫病风险、促进养殖业发展,有利于促进有机肥产业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有利于促进以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发展。
发展农村沼气,是实现生活富裕的有效手段。发展农村沼气可实现一业兴百业旺,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创业、就业的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沼气、生物天然气替代液化石油气,能够降低农民燃料成本。沼液、沼渣用于农业生产,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把“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并要求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完善乡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这对农村沼气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规模化发展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沼气工程作为乡村发展重要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沼气工程可再生清洁能源供应、有机废弃物处理、有机肥生产、循环农业枢纽等多种功能,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城乡有机废弃物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规模化沼气和生物天然气,推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构建农业、环保、能源以及用能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农民增收,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坚持需求导向、企业盈利、持续发展,统筹考虑原料保障、沼气利用、沼肥开发等因素,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确定规模,积极推进农村沼气有序发展。
统筹推进,循环发展。坚持沼气工程建设与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广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有机肥、种养业、农产品加工等相关产业发展。
市场主体,扶持发展。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发展,充分考虑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的公益属性,加大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政策扶持。
科技支撑,创新发展。围绕我省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及相关产品开发利用关键共性技术和瓶颈制约,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开展科研攻关、标准制定、模式创新,强化新技术、新标准、新模式、新产品的示范及推广。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各地在条件适宜的区域,开展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综合效益高的规模化沼气项目建设试点和绿色循环农业试点,形成多种沼气发展典型模式和多元建设模式,探索建立沼气全产业链支持保障政策体系。
到2035年,全省建成一大批规模适度、覆盖广泛、运行良好的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城乡沼气、生物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高,沼气产品高质高效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沼气相关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在处理城乡有机废弃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优质清洁能源、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立足发展条件和现实需求,大力发展沼气工程。要以现实有需求、原料有保障、企业有盈利为前提条件积极推进沼气工程建设,确保建成后持续有效运营、稳定发挥作用。要适应秸秆、废弃果蔬、人畜粪污、餐厨垃圾、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有机废弃物处理需求,积极推进规模适度的沼气工程建设,实现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要适应城乡生产、生活、经营用能需求,在农村集中居住区、集镇、工商业区、学校等用能需求集中区域的周边,积极发展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改善区域用能条件和结构。要适应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需求,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沼气工程作为循环农业枢纽,统筹解决农业生产加工中的秸秆、废弃果蔬、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问题、有机肥供应问题以及自身用气、用热、用电等问题。要根据周边实际需求,创新运营、管护机制,改造、盘活现有的沼气工程,推进户用沼气池的利用、处置,发挥好现有沼气设施的作用。
(二)积极推进“三沼”产品利用,提升沼气工程综合效益。大力推动沼气工程向集中居住区、园区、厂房等规模化用能区域开展多渠道直接供气或分布式供气。积极推进沼气发电上网或发电自用。大力发展沼气提纯,积极推动沼气向管道天然气、制备车用压缩天然气、热电联产等高值化利用方式的多元化发展。将沼渣沼液的处理利用作为沼气项目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同步实施、同时投产,避免二次污染。鼓励沼液沼渣就近还田、推广水肥一体化,或生产加工有机肥商业化利用。大力推广沼渣沼液生产基质、垫料、生物农药等多功能利用方式,试点推广沼液制备植物营养液、生物活性制剂等高端产品,提高沼肥利用效益。
(三)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坚持系统观念,以全产业链思维总体设计、统筹谋划沼气及关联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培育沼气产业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沼气建设和运营,推进沼气工程的规划设计、原料收储运、建设施工、运营维护、服务保障、装备制造、环境保护、利用消费等环节的产业化发展。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替代,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可再生清洁能源促进相关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优先支持依托沼气工程处理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并生产有机肥,积极培育有机肥产业,推动有机肥向清洁化方向发展。大力推广“畜禽养殖 沼气工程 农作物种植”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结合,积极促进“养殖主体 有机废弃物第三方处理主体 种植主体”跨主体、跨区域合作的生态循环农业,协调推进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环保产业等一体化发展。依托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及其联结的绿色生态特色种养基地、特色农产品等,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条。
(四)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沼气发展支撑能力。依托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和龙头企业等科研技术力量,发挥农村沼气生物天然气专家委员会作用,打造农村沼气产学研推交流合作平台。以促进沼气技术成果转化为主攻方向,集中科研资源研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开展秸秆预处理、稳产高产发酵工艺、多能互补增温保温、沼气提纯罐装、沼液合理有效利用、沼肥高效施用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围绕沼气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瓶颈,加快农村沼气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沼气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行业发展。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互联网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模式,建设覆盖全省的信息化沼气科技服务平台,促进沼气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行业科技水平。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沼气工程建管水平。制定实施覆盖沼气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并入管网、产品利用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和制度,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加强农村沼气工程的技术方案审核,完善沼气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流程的规范化,加强沼气工程可行性把关,确保建成一处稳定有效运行一处。完善沼气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大力鼓励各市、县(市、区)采取购买服务、奖补等有效方式落实建后管护机制。落实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属地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业主及施工单位三级责任制,完善项目建设及运行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对沼气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的宣传和教育力度,确保生产安全。建立农村沼气工程及产品的检测和评估体系,建设可测量、可识别、可核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沼气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把农村沼气发展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推动农村沼气发展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建设、乡村产业、能源发展等规划。农业农村部门内设的农村能源、畜牧、种植、土肥、植保、农业生态环保、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农村沼气事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政策和省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生产等政策,支持建设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对沼气工程处理秸秆、畜禽粪污和生产有机肥予以补贴。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协调推进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积极推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入网顺价销售。探索农村沼气补贴政策和补偿机制,实施前端原料补贴与后端产品及用户使用补贴政策;探索由目前的沼气建设投资补助逐渐转向全产业链关键环节补贴政策,实现沼气产业补贴贯穿沼气产业链全过程。
(三)加强队伍建设。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和稳定农村沼气管理机构,加强农村沼气工作队伍力量,把农村沼气专业队伍建设纳入到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配备农村沼气技术人员。加强高层次沼气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优化沼气科技人才结构,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沼气人才队伍。加强沼气专业技术培训,依托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组织开展沼气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推动沼气工程设计、施工标准化,提高沼气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典型示范,打造一批绿色能源小镇、沼气工程精品示范村(镇)、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等典型,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的沼气发展成功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解读沼气工程的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农村沼气发展的支持政策、农村沼气发展典型模式等,营造农村沼气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凝聚农村沼气发展合力。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2日